醒吾科技大學時尚產業經營管理系
學生專業證照認證實施辦法
(時管007)
107年9月13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113年6月27日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課程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113年9月3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- 為彰顯技職教育特色,提昇醒吾科技大學時尚產業經營管理系(以下簡稱本系)學生專業能力,特訂定「醒吾科技大學時尚產業經營管理系學生專業證照認證實施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- 實施目的
為提昇本系學生未來就業競爭力,使學生在畢業之前,藉由通過專業技能實作檢定,增強學生升學及就業競爭優勢。
- 實施對象
本辦法在以本系107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學生為實施之對象。
- 實施方式
本系學生於畢業前,應取得專業證照認證點數8點(含)以上,始得畢業。詳見證照點認證對照表(附表1),若申請認證證照名稱未列入該表,得由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比照認定。
- 學生若於畢業前未取得足夠之專業證照認證點數,應於畢業前完成下列補救措施抵認證照點數。
(1)通過公職相關普考、專技人員…等相關就業考試合格,認列5點。
(2)參加本校各單位舉辦之證照輔導班滿三十小時,並主動提供點名證明者,一門課程限抵1點。
(3)參加由本系舉辦之能力檢定考試及格通過者,認列1點。
(4)於國內外期刊發表文章、展演等,提出申請,經系務會議決議認列點數。
(5)畢業前考取碩士班,並具錄取通知憑證者,經系務會議決議認列點數。
(6)其他經提案獲系務會議決議通過者,抵免點數依會議決議認定之。
-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,修正時亦同。